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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书不娴熟,猜密码倒是挺快” 亲爸吐槽儿子游戏充值上万元

发稿时间:2020-05-21 09:53:00 来源: 江苏新闻广播 中国青年网

  疫情期间,许多“熊孩子”都趁着用手机上网课的机会,玩起了手机游戏或者观看视频直播。今年第一季度,省消保委系统受理未成年人网游类投诉42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60%,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充值容易退费难。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二)》中,对该现象有了最新的指导意见。

  “念书不娴熟,猜密码倒是挺快”
  熊孩子游戏充值上万元 花掉了哥俩学费
  今年4月初,在无锡打工的高先生将手机给了13岁的儿子上网课,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的儿子在玩一款名为“和平精英”的游戏时,通过微信直接授权登录游戏后,猜中了他的支付密码,先后充值了30多笔,金额高达13000多元。高先生说:“小孩念书都不那么娴熟,改密码倒是反应挺快,好几次都是两三千的充。”
  高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工厂工作,这笔钱是用作家里两个孩子的学费,如果要不回来,无疑给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经过了一个月的资料上传和审核,5月9日,“和平精英”所属游戏公司腾讯公司客服表示,同意以关怀金的形式,返还高先生13600元。


  南京市民胡先生也有着同样的遭遇。他的儿子今年12岁,在疫情期间往“和平精英”游戏平台充值了5000多元,经过多次交涉,平台都未能解决此事。胡先生说,密码是他在给儿子学校饭卡充值时,被他看到了,没想到他会充这么多钱。而向游戏平台要求返还费用,也是困难重重。“客服回过来电话,说这个材料不符合,那个不符合,打了几个电话,信息也发过,都没用。”
  最高法:未成年人游戏充值或直播打赏,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解读:高额打赏充值已超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孩子的认知
  记者注意到,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意见二》第9条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此如何解读?记者第一时间咨询了专业律师,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俊杰律师解释,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无民事行为人,游戏付费或直播“打赏”法院应会支持立即退还。
  而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要分情况看待,如果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则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出的消费,法院可能不会支持。
  刘俊杰表示,比如充值打赏的金额在一定可控的范围之内,100元以内比较小的金额来讲,可以认定是有效的,但如果说金额比较大,明显超出了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孩子他的经济承受能力或者他的认知能力,也应当认定是无效的,应当予以退还的。刘俊杰律师建议,没有收入的未成年人家长可以勇于起诉,增加相关判例。

  不仅是在疫情期间有指导意义
  或督促游戏公司修改付费方式
  同时,刘俊杰律师还认为,该意见并不是只在疫情期间起到指导作用,它与《民法总则》的规定也是一脉相承,并不矛盾的。因此,疫情过后,该意见仍然有指导意义,而且对于游戏公司同样会存在反向规制的作用, 一旦有未成年人家长起诉游戏公司,人民法院根据最高院指导意见,一般会作出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判决。由此可督促游戏公司修改支付、付费方式,进一步严格付款的审核。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梁振华)

责任编辑: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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