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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超70%网民个人信息被泄漏 警方通报三大犯罪特点

发稿时间:2018-09-25 08:50:00 来源: 浙江在线 中国青年网

  近年来,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社会信息化高速发展,信息资源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据《浙江省互联网发展报告》显示,仅2017年,浙江有72.8%的网民经历过个人信息泄露。

  记者从21日上午举行的“净网2018”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截止目前,浙江省公安机关共清理网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相关违法信息2405条,处罚网站、网络服务提供商209家。破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刑事案件4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63名,查获泄漏公民个人信息22.8亿余条。通过侦办案件,打处泄露信息的单位“内鬼”33名,网络黑客107名,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6788起。

  浙江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存在以下特点:

  特点一:泄露信息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目前来看,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为中心的犯罪利益链逐渐成型,侵信犯罪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诈骗以及滋扰型“软暴力”等新型违法犯罪的源头,甚至为犯罪分子实施敲诈勒索、绑架、抢劫等暴力犯罪提供现实帮助,造成的危害更为严重。而被不法分子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涵盖面十分广泛,诸如GPS手机定位、航班车次等行踪轨迹信息,短信、彩信等通信内容,借贷记录等银行征信信息,存款、房车等财产信息,旅馆开房等住宿信息,电话通联等通信记录,就医病历等健康生理信息、网购快递等交易信息,可以说涉及公民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特点二: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发现预警难。在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手段也在不断变化,特别是一些新兴的网络技术被犯罪分子所掌握并加以利用,客观上提高了其作案能力。比如,在获取信息环节上,除了行业内部人员泄露之外,大多系通过黑客入侵窃取、设立钓鱼网站(APP)骗取、以及使用类似“伪基站”设备改装的短信嗅探设备截取等技术方式非法获取。在数据清洗、买卖环节, AI等新兴技术正在被犯罪分子加以利用,其改变了传统的作案方式,增加了公安机关的预警难度。

  特点三:利益链错综复杂,源头追溯难。侵信犯罪通常涉及信息非法获取、数据清洗加工、信息买卖中介以及利用信息进行网络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犯罪等环节。各个环节从业人员之间分工合作,在各自领域专业化发展,寄生于隐私黑灰产业的网络中,催生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利益链条。而在庞杂的黑产网络中,犯罪团伙之间形成既松散又紧密的网状关系,相互间可能素不相识,但又借助互联网为纽带,牢牢维系着资金转移、信息交换的渠道。而个人信息从源头出来到最后被犯罪分子使用,中间可能经过好几道、甚至几十道手的中介商传递,再加上互联网的便捷、隐蔽等特性,使追查源头、厘清脉络变得十分困难。(浙江在线记者 杨柳)

责任编辑: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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