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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内鬼”?“偷跑”游戏未公开内容,多个“首例”判决背后还有哪些痛点

发稿时间:2024-07-14 13:04:00 来源: 上观新闻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则关于游戏未公开内容诉中行为保全的裁定。7月12日举行的徐汇区游戏企业版权保护联盟首次会员大会暨“商业秘密保护研讨会”上,这一裁定成为与会游戏业界和法律界人士热议的话题。当天,叠纸游戏、游族网络、椰岛游戏等12家游戏企业和版权相关服务机构成为游戏企业版权保护联盟新会员单位,护航上海游戏产业健康发展。

  上海是游戏产业高地,徐汇区集聚一批有实力的游戏企业,2023年重点游戏企业营收合计近750亿元。今年4月23日举行的2024年上海版权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徐汇区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活动上,米哈游、巨人、鹰角、莉莉丝、好玩橙等发起成立游戏版权保护联盟。此次研讨会上,联盟会员单位围绕商业秘密保护痛点、难点、堵点深入讨论,“取证难”“维权难”“认定难”“定损难”成为高频词汇。

  以《原神》《崩坏:星穹铁道》两款游戏未公开的游戏角色等元素可能遭到提前泄露为由,米哈游近日向徐汇法院提出诉中行为保全的申请。徐汇法院经审查研判后,依法作出裁定,责令被申请人吴某某立即停止并不再通过其注册的抖音号传播上述两款游戏未公开版本的游戏画面。

  据悉,游戏资讯主播吴某某在涉案抖音号上长期、专门披露、传播《原神》《崩坏:星穹铁道》未公开版本的游戏画面,相关视频发布时间均在新版本游戏内测期间,单个视频最高播放量分别达到396万次和138.5万次。

《原神》画面

  徐汇法院经审查认为,游戏资讯主播吴某某持续在抖音平台发布《原神》《崩坏:星穹铁道》动态游戏画面,画面中包含了米哈游公司尚未公开的角色、武器、怪物、地图、剧情、玩法和活动任务等。这两款网络游戏热度高、商业价值大,游戏资讯主播“泄密偷跑”的行为使新版本正式公布时玩家体验感降低,破坏了原告的运营策略;且该游戏资讯主播仍可通过身边朋友获取未公布版本游戏画面,侵权持续时间和规模均无法排除进一步扩展的可能,如不及时制止将对原告造成巨大损失。

  今年以来,多起游戏未公开内容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范畴或采用著作权进行保护的“首例”判决引发关注。针对《崩坏:星穹铁道》未公开的游戏角色设计可能面临进一步泄露的情况,3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全国首例涉游戏未公开角色设计的侵害商业秘密诉前行为保全裁定,首次将游戏未公开角色设计纳入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保护范围。6月,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全国首例将未公开的游戏角色、场景等认定为商业秘密范畴加以保护的案件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原神》游戏角色、场景等游戏内容在设计风格、审美选择、画面呈现效果的独特创意,本质上与“经营信息”属于同类信息,其情况同时符合商业秘密“秘密性”“保密性”的情况,应当将上述信息纳入商业秘密范畴加以保护。

  作为创意密集型产业,具有高度原创性、独特性的创意设计已成为游戏产业的核心资产。“上述相关判决有两大创新意义,一是为游戏企业的商业秘密提供了诉前行为禁令的快保护,二是丰富了游戏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选择。”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知识产权法教研部主任刘维认为,内测人员违反保密协议,提前将游戏角色形象、角色动作、技能效果等要素组成的动态连续画面对外披露,如果不加以及时制止,将给游戏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接到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诉前行为禁令,对游戏企业的维权具有重要价值。同时,上述三个案件中,游戏企业请求保护的信息是以游戏角色形象、角色动作、技能效果等要素为核心的、未公开的动态连续画面,分别以侵害经营秘密和作品发表权为诉由,上海浦东法院和徐汇法院都给予支持,体现了知识产权司法裁判的能动性。

  商业秘密的定性、定损是游戏商业秘密保护核心痛点。刘维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将商业秘密分为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等类型,但司法实践保护的经营秘密通常以客户名单为主,而大数据时代企业的经营信息却大量地以数据集合的形态存在,如定价策略、公司薪酬、平台内动态交易行情、游戏角色形象、技能效果、角色动作等。

  其次,《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计算的三种方式: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法定赔偿。但前两种方式通常都以商业秘密产品已经上市流通因而可以计算销售量和利润为前提,而游戏商业秘密尚未对外发布,其价值究竟如何体现、侵权行为造成多大损失,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游戏商业秘密价值性的认定。

  研讨会上,有游戏企业相关负责人建议,应结合游戏行业特点,制定与颁布商业秘密保护的地方标准、审判或执法指引等文件,对游戏领域中商业秘密信息的定性、商业价值、定损、取证方式及举证责任转移等进行细化和指引,统一各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相关认定标准和协作方式。

  也有会员单位相关负责人提出,应该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提升企业意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提供法律援助等多效并举的方式,形成多方合力,对游戏商业秘密保护进行全局谋划。

  “知识产权法因技术而生、随技术而丰。除了制度建设,游戏商业秘密的保护应更新理念。”刘维表示,大数据时代的商业秘密呈现出新样态,保护部门要及时调整理念,丰富经营秘密等新类型;同时还要更新游戏商业秘密的价值认识,及时通过发布诉前禁令,充分评估游戏商业秘密的价值,为游戏企业创新提供正向激励。

  “欢迎游戏行业同仁和关注游戏版权的专家、机构加入联盟,共同推进游戏生态健康发展。”徐汇区游戏企业版权保护联盟秘书长罗希表示,联盟未来将继续举办版权保护知识讲座、研讨会等活动,邀请行业专家、律师、学者分享和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部门建立快速维权机制,对发现的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措施;推动游戏行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拓展游戏版权应用领域和市场空间。

  本文作者:施晨露

  图片来源:主办方提供

责任编辑:蒋宇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