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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未成年人网购退款流程,绝不容忍“扇娃”自证

发稿时间:2025-10-22 10:56: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位女士发现,自己11岁的女儿在某潮玩网购平台上购买了500多元的卡牌。当这位母亲申请退货退款时,卖家却要求其上传一段“家长狂扇孩子耳光”的视频,时长须达5分钟且中间不能停,还要伴有清晰的扇耳光声音。这位女士转向平台客服求助,对方回复称:“抱歉平台无法强制,建议双方协商沟通。”

  10月20日下午,涉事平台发表公开声明称,本次交易纠纷因个人闲置交易引发。文章中出现的聊天截图为买卖双方的私聊截图,并非买家和平台客服的沟通内容。截图中出现的所谓的“未成年退款须知”为卖家个人发送,并非平台官方规则。

  这一声明,侧面承认了卖家发送那段令人愤怒的“未成年退款须知”的事实。显然,这一要求已超出一般交易纠纷的范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属于恶意教唆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卖家是怎样的身份,这样的要求都可谓荒唐至极,不仅严重挑战公序良俗,更可能触碰法律底线,决不能用轻飘飘的“玩梗”加以解释。

  我国反家暴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与此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从法治角度看,卖家诱导、胁迫家长对孩子施加暴力,其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教唆侵权”。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无理要求,强迫家长以伤害孩子的方式“自证清白”,也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与身心健康。这种将交易纠纷转化为家庭暴力的逻辑,只会助长“以暴制错”的社会戾气,恶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平台作为运营方,对入驻卖家尽到审核与管理等义务是最基本的责任。若只是以“协商沟通”的说辞推脱,实际上是对监管职责的无视,也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

  当然,正如有网友所指出的,一段时间以来,之所以总有卖家对未成年人消费退款提出无理要求,是因为如果“孩子误操作”成为可随意使用的退货借口,可能助长不当交易行为,损害卖家正当权益。

  这确实是硬币的另一面,但也恰恰说明平台不能置身事外,必须通过扎实的规则与措施,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例如,平台可以事先明确此类情况的鉴定标准、处理流程,让卖家在面对争议时有章可循;或引入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等技术手段,从事后争议转向事前防范……方法总比问题多,关键在于平台是否愿意消除“甩锅”心态,真正承担起连接买卖双方、维护交易公平的责任。

  现实中,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手机进行游戏充值或网络购物,导致事后退款维权受阻的案例,经常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尽管法律已确立基本原则,但在具体场景中,退款标准的细化、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明确,以增强规则的可操作性,提升纠纷的解决效率。此外,家长同样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既要管好支付工具、用好家长控制模式,更要通过日常的言传身教,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金钱观。

责任编辑: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