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网络内容绿色度测评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中国青少年绿色网络行动的深入开展,建设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绿色网络平台,发掘和培养更多的绿色网络人才,促进适合未成年人的绿色网络发展,打造青少年绿色上网空间,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专属网络内容绿色度测评(简称测评)由中国青年网游戏频道邀请各界人士组成专属网络内容绿色度测评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规程及《专属网络内容绿色度测评依据(试行)》,测试与评定专属网络内容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影响,提供专属网络内容的不适宜年龄提示,以作为指导青少年健康上网的参考。
第三条 专属网络内容绿色度测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专属网络内容绿色度测评,接受相关主管机关、行业组织、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的指导与监督。
第五条 为保证独立性和公益性,测评委员会开展测评工作时,不向测评对象的运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测评组织
第六条 中国青年网游戏频道是负责专属网络内容绿色度测评的组织。
第七条 专属网络内容绿色度测评委员会(简称测评委员会)由教育界、法律界、心理学界、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专家,以及社会著名人士和青少年代表组成。
第八条 测评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1人,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
第九条 测评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选择和接收测评对象,组织专家定期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提交给测评委员会参考,并负责测评委员会的其它日常工作。
第十条 测评委员会负责测评对象的终评工作。
第三章 测评对象
第十一条 测评对象的载体包括接入或不接入互联网或局域网的各类个人电脑(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手持电子终端(移动电话、手持游戏机、电子书等)、置于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性专用游戏机等。
第十二条 测评对象分为三类:
一、表现形式是网络链接的内容(不包括网络工具和游戏),根据内容的来源具体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测评对象运营单位提供的自身内容,包括:文字(包括标题和内容)、图片(包括flash、幻灯片)、音频、视频等;
第二种是测评对象运营单位在测评对象中提供的外部链接内容(包括新闻、广告等);
第三种是测评对象中用户提供的内容,包括文字(包括标题和内容)、图片(包括flash、幻灯片等)、音频、视频等。
当测评对象内的网络链接中存在网络工具、游戏类等内容时,结合网络工具类和游戏类内容的测评结果进行综合测评。
二、网络工具类。
主要指以客户端形式出现的网络工具。除非网络工具内出现明显涉及色情、暴力、恐怖等不良内容,网络工具类产品暂不作为测评对象。
由于网络工具类内存在的广告、文字内容等对应于具体存在的网站内容,故不作为网络工具类、而是按照表现形式为网络链接的内容分类进行测评。
三、游戏类。
具体分为客户端网络游戏、网页游戏、单机游戏(包括Flash游戏)。